我渐渐到了这样的年纪,一些朋友和以前的学生向我提出了写纪念论文集(Mélange, Liber Amicorum)的想法。当然,我被他们表达的友谊和尊重所感动。但我只花了几秒钟就礼貌地拒绝了,因为我脑子里想的是希勒尔版本的黄金法则。
这是一个在多个方面都失去了任何实际意义的机构。你上一次拿起这些昂贵的大部头读起来是什么时候?当好心的组织者和“编辑”找到你时(这是另一条黄金法则:不要指望在纪念论文集中进行文字编辑),你的心会沉下去。当然,你无法拒绝向你尊敬的同事(通常是朋友)致敬。在这个大多数人总是无法完成写作任务的世界里,这通常会造成相当大的干扰。毫不奇怪,许多纪念论文集中充斥着重复的文章,这是可以理解的。难道因为某人的生日临近,
我们就应该放下手头的工作
开始一些新的研究项目,写一篇新文章吗?然后看着它被埋在纪念论文集中,不管获奖者有多么杰出?如果说大多数编辑过的书籍都是墓地,那么纪念论文集就是法律学术界的阿灵顿国家公墓。由于截止日期与生日有关,很难拖延,因此作品变得更加仓促,编辑也更加松懈。如果这些作品有任何荣誉,那不是内容,而是名字列表(“我的纪念论文集比你的长……”)。我经常想知 约旦电话号码库 道获奖者本人是否设法读完目录以外的所有内容。
我做了个快速的非科学检查
如果你为纪念文集写作,这种检查是可以避免的):在德语世界之外(那里有一大群助手为你做研究),对纪念文集的引用很少。尽管这种做法正在改变,但纪念文集的投稿并没有像纪念文集那样系统地输入数据库,因此不太容易受到当代法律研究模式的影响。制作成本如此之高——尤其是那些邀请全世界投稿的多卷厚书——以至于由于整部作品的价格高得令人望而却步,投稿者往往也拿不到免费副本(我总是松一口气)。我几乎可以肯定,没有个人买家会为纪念文集花钱。
如果对这项工作有任何兴趣
那就是看看 们意识到游戏不仅关乎国家技能体系 谁在里面,更有趣的是,谁不在里面。有时有人会说“这是一个秘密”!我并不总是相信它,无论如何,如果它真的是一个秘密,那将是一条危险的道路。你可能忘记了谁?你可能错误地包括了谁?
我想相信你们中至少有一些人同意这一点。那么为什么这种瘟疫仍然降临到我们头上呢?我怀疑这主要是由于惰性,以及一种遗憾的是已成为常态的做法。也许,有鉴赏力的学生和朋 香港领先 友希望不组织一次活动,以免冒犯或失望心爱的老师或同事?当然,还有Vanitas Vanitatum,这是人类最光荣的境况。但肯定还有无数其他方式来表达尊重和爱。